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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片段:周总理与南京市四点三三工资区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地情研究利用处  发布时间:2024-01-08 18:2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历史片段:周总理与南京市四点三三工资区

冯琢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结束国民党政府的通货膨胀,稳定物价,保证和改善人民生活。因此,在工资计算方法上,开始用实物计算工资,后改为“折实单位”计算。


选自《南京人事志》


1952年第一次工资改革时,采用“工资分”计算工资。

1956年全国统一工资改革,采用人民币直接计算工资。

1956年全国统一工资改革,国务院考虑到当时我国的物价已基本稳定,人民币不会因物价上涨而贬值影响职工生活,同时“工资分”中虽然含有五种实物(即粮、布、油、盐、煤),但职工实际消费不仅是这五种,所以“工资分”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并考虑到各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计算财务成本、推行经济核算,都用人民币直接计算,而支付工资,还要用“工资分”重复计算浪费人力,在管理上很不方便。于是国务院决定废除用“工资分”计算工资,而直接用人民币计算工资。

当时在废除“工资分”改用人民币计算工资时,将全国285个“工资分”不同值的统一规定为每个“工资分”为贰角贰分人民币。并规定全国各省市“工资分”凡超过贰角贰分的,每高百分之三,即提高一类工资区,凡“工资分”低于贰角贰分的,一律提高到贰角贰分。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结果,江苏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原“工资分”值是属于四类工资区还多百分之一。为能处理这多余的百分之一,当时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是建议将南京等地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和当时尚未划给上海市的松江地区五类工资区持平。另一种意见是,南京工资区只能四类,多余的百分之一予以取消。意见不能统一。

周恩来总理于1956年秋来华东地区检查工资改革工作,江苏省负责同志向周总理汇报了这个情况,并请示周总理作决定。周总理经了解后知悉,这多余的百分之一是由物价计算出来的,应当根据价值规律办事,不能随便取消。因此周总理决定这百分之一不予取消。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的工资区仍为四类加上多余的百分之一。经过计算,将百分之一折算成为零点三三。从此南京的工资区即成为四点三三。周总理在决定百分之一不取消时,还幽默地说:“这百分之一的工资不取消,给南京等四个市职工买大饼、油条吃吧。”这就是江苏南京等四个市工资区成为四点三三的由来。周总理在处理南京工资区的事情上,体现了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1979年全国工资调整时,又调整了工资类别,国务院领导同志了解到周总理处理南京等市工资区的历史情况,将南京市工资区从四点三三提高到五类工资区时并未将零点三三去掉,仍继续保留了五点三三工资区。


选自《南京人事志》


1986年7月国务院正式决定,将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以及苏南各市、县工资区一律提高为六类,与首都北京持平。至此,南京市工资区从四点三三到五点三三的历史宣告结束。


(文章选自《南京史志》1989年第五期)


审核:窦予然

发布:梁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