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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记忆 | 民国中央警官学校钩沉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地情研究利用处  发布时间:2024-01-10 18:06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南京记忆|民国中央警官学校钩沉

唐 恺


在栖霞区马群的西端有一片区域,相传这里长有五棵大松树,因此得名“五棵松”。1936年,国民政府内政部择此地新建了一所在当时堪称全国警察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央警官学校。




(一)


中央警官学校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清政府光绪二十七年(1901)在北京创立的京师警务学堂,这是中国近代第一所警察教育机构。京师警务学堂历经十余年变迁,名称几经更迭,1917年更名为警官高等学校,1934年迁至南京。学校以随家仓3号原南京私立文化学院校址作为校本部,以龙蟠里14号清代学人薛时雨旧居——薛庐作为第一宿舍,收兵桥3号清真寺作为第二宿舍,清凉山4号作为第三宿舍,开展办学。

1936年夏,国民政府内政部认为,南京的警官高等学校及分散于各省市的地方警察学校有必要进行彻底的革新,依据所整理的警政原则第七项规定,要求“官教育应统一于中央警官学校,规定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改为中央警官学校,各省所有之少数警官学校应一律停办,至现有警官之补习教育及特别训练仍应依照部颁规程由中央分期抽调或由各省市集中设班办理”。同年617日,内政部警政司函请时任警官高等学校校长李士珍着手制定中央警官学校规程草案。根据其后公布的规程,由蒋介石担任中央警官学校校长,李士珍担任教育长。蒋介石担任的校长仅为虚职而已,校务还是由李士珍具体负责。811日,内政部再颁命令,要求浙江省警官学校尽快与中央警官学校合并,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派员赴杭州接洽合并事宜。822日,根据内政部公布的《中央警官学校组织规程》,校本部下设教务、训练、事务3个具体的处室。教务处内设课程股、编译室、验枪室、指纹室、理化实验室、警犬室等,后续又增设有电气实验室、照相实验室、印刷所等;训练处内设训育室及大队部;事务处内设文书股、庶务股、会计股、图书室、医务室、警卫队。此外,由教育长直接负责的部门还有秘书室、调查室、特别党部及政治部等。


建设中的南京中央警官学校


同年,警官高等学校在中山门外马群镇五棵松购地150亩,自4月底开始新建校舍,第一期投资达30余万元。历时4个多月,新校舍大体落成。学校大门是一座气势恢宏的门楼,上书“中央警官学校”,大门两侧设有接待室、警卫室、禁闭室、储藏室,进入大门可见一座升旗台,旗台后方是一个回字形的建筑格局,四周环绕建有办公楼、大礼堂、教室、各类实验室、学员生寝室、饭厅等。校园的边际则设置有运动场、汽车房、厨房、浴室、理发室、厕所以及警犬驯养室等。各类建筑共计30余幢、大小间舍100余间。在新校舍即将落成之际,坐落于清凉山的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也开始了搬迁工作,至8月底基本完成。



(二)


91日,中央警官学校在马群五棵松校本部正式宣告成立,开始筹备开学事宜。4日,中央警官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除李士珍兼任委员外,戴笠、王固磐、邓裕坤、赵龙文为校务委员,戴笠为主任委员。15日,中央警官学校正式开学。高等警官学校1935年招收的第22期学生和19363月招收的第23期学生,以及浙江警官学校所招收的新生参加复试后,分别转入中央警官学校继续学习。



中央警官学校成立之始,以“诚”为校训,同时确定了教育方针,即:开展政治教育,灌输中国政治思想;开展军事教育,养成革命军人精神;开展警察教育,充实现代警察学术。中央警官学校分为正科和特科两种教育模式。其中,正科为学生班,是作为培养将来具备现代化素养的警官而设立,因而要求入校必须经过严格考试,且须具高中毕业资格方能投考,修业期为两年。警校成立之初,曾在南京、汉口、北平、西安、杭州等地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招考,同时也接受由各省市选送的成绩突出的警长、警士。一时间,吸引了大批人员报考,人数总计达到981人,经过初试、复试以及体检等资格审查,最终仅录取185人。其中,南京地区的竞争最为激烈,报名人数多达661人,最终仅录取63人,激烈程度完全不输现在的公务员考试。

特科高级班则为学员班,其学员均为各省市现任的警官。学员大多曾受过正式的警察教育,或因离开学校太久,或因过去所学渐趋陈腐,缺乏现代警察的知识,通过入校学习进行警察素养的再教育。特科高级班修业期少则两月,多则一年。在正科学生班和特科高级班之外,学校另设有警察教育讲习班,专门为各省市办理警察教育的警官而设立,以提升其教学水平。

无论学生还是学员,在警校内的课业可谓是极其繁重。正科学生班,分4个学期进行教学,每个学期安排的课程多达30余门,课程涉及日英俄三国的外语、中国政治哲学、各类的法学、现代国际问题、警察实务、犯罪心理、犯罪研究等以及刑事、交通、户政等警种的专业学习。特科学员主要学习英美德奥法日等地的警察训练方法、警察挑选方法、警察实务研究以及教务行政、警察教育研究等涉及警察培养领域的研究,课程也多达30余门。除了学习理论课程外,在校的学生和学员还要接受枪弹实验、理化实验、指纹实验、刑事照相实验以及警犬使用术、器械体操、刺枪、拳术、野外演习等一系列的实践课程。校内设置了理化实验室,专门负责血迹、唾液的提取和检验,该室还曾协助首都警察厅经办了五台山凶杀案和孝陵卫凶杀案。


民国29年(1940)中央警官学校正科第五期《毕业证书》


1937年年初,中央警官学校在校内特别开设了保安团队干部训练班,抽调全国保安团队各级干部进行轮训。为此,校方再次购地250余亩,新建了保安团队干部训练班房屋6幢。此后又相继建设警察新村甲、乙、丙三种宿舍,加之前期建设,全部工程耗费70余万元。

(三)

1937年秋季,因战事紧张,中央警官学校迁至重庆。该校在马群校区办学虽仅一年有余,但却为全国警察事业培养了大批警政人员。毕业的班次有第一期正科班、第一期教育讲习班、第一期高级班、第二期高级班、交通警察训练班、战时警察训练班等,毕业学员生约300人。



中央警官学校在西迁重庆前,淞沪会战已经打响,教育长李士珍于9月间先后前往上海3次,督率警察部队维护地方治安、抢修国防工事、协助军队作战。19371213日南京沦陷,时任首都警察厅第二分局局长的中央警官学校正科第一期毕业生贺如涛,在率领警察部队与日军作战中不幸被俘,誓死不降,惨遭侵华日军杀害。

南京保卫战时,马群五棵松正处于中日两军激烈交战的区域,建筑规模宏大、教学设备完善的中央警官学校,因战火付之一炬。抗战胜利后,中央警官学校由重庆迁回南京,因马群校区早已荡然无存,只得另选光华门外的工兵学校原校址复校办学。如今的马群,只有“五棵松”的地名犹存,曾经名噪一时的“中央警官学校”,只能留在历史的长河中。


(文章选自:《南京史志》2022年第一期,部分配图来源于网络)


编辑:朱 鹏

审核:窦予然

发布:梁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