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记忆 | 南康郡公刘穆之的南京成语典故
俞思义
刘穆之(360~417),字道和,小字道民,莒县(今山东省莒县)人。自幼喜好读书,博闻强记,在东晋末年间曾任琅琊主簿,后投刘裕,参与平定桓玄之乱,受封西华县子,颇受倚重,累迁太尉府司马、堂邑太守。
刘裕掌建康时,刘穆之亦跟随在侧。刘裕十分信任他,领兵在外时常令刘穆之留守建康,并且总掌朝廷内外事务,累迁丹阳尹、前将军,官至尚书左仆射。
据《宋书·列传第二·刘穆之》载:时“从北征,前锋已平洛阳,而未遣九锡,弘衔使还京师,讽旨朝廷。时刘穆之掌留任,而旨反从北来,穆之愧惧,发病遂卒”。
刘穆之逝世后,追赠侍中、卫将军、司徒、南昌县侯,刘裕即位后,又追封他为南康郡公,谥号“文宣”。
他与南京有哪些故事,又留下了哪些与南京相关的成语典故呢?
力敌势均
出自《宋书·列传第二·刘穆之》:义熙三年,扬州刺史王谧薨。高祖次应入辅,刘毅等不欲高祖入,议以中领军谢混为扬州……穆之曰:“昔晋朝失政,非复一日,加以桓玄篡夺,天命已移。公兴复皇祚,勋高万古。既有大功,便有大位……刘、孟诸公,与公俱起布衣,共立大义,本欲匡主成动,以取富贵耳。事有前后,故一时推功,非为委体心服,宿定臣主之分也。力敌势均,终相吞咀。扬州根本所系,不可假人……今若复以他授,便应受制于人。一失权柄,无由可得……”高祖从其言,由是入辅。
释义:双方力量相等,不分高低。同“势均力敌”。
东晋义熙三年(407),扬州(治所在南京)刺史王谧去世,按理应该由刘裕接任,但刘毅等人从中作梗,商量着让中领军谢混作扬州刺史。刘穆之便对刘裕进言,说:“刘毅、孟昶等人,与您都是从平民而起,共举大义,本来都是想扶助晋主建功立业,以获得富贵的。你们势均力敌,最后还是要互相吞并的。扬州是根本所在之地,不可以让位于他人。”穆之还说:“现在若再把扬州交给别人,您一定会受别人抑制。一旦失去权柄,就再也没有办法得到它。”
赃货狼藉
出自《宋书·列传第二·刘穆之》:穆之中子式之字延叔……在任赃货狼藉,扬州刺史王弘遣从事检校。从事呼摄吏民,欲加辨覆。式之召从事谓曰:“治所还白使君,刘式之于国家粗有微分,偷数百万钱何有,况不偷邪!吏民及文书章之互在。”从事还具白弘,弘曰:“刘式之辩如此奔!”亦由此得停。
释义:狼藉,纵横散乱;指贪污受贿,行为不检,名声败坏。同“赃秽狼藉”。
刘穆之的二儿子刘式之在任之时贪污受贿严重,扬州刺史王弘派手下人去查处,手下招来官吏百姓,想弄清这件事情。刘式之对他说:“你替我回去告诉王弘,我对国家也有些功劳,就是偷数百万钱又算什么,更何况我还没偷呢!”手下将这话转述给了王弘,于是这件事也就没再查下去。
叶散冰离
出自《宋书·列传第二·刘穆之 王弘》:史臣曰:晋纲弛紊,其渐有由。孝武守文于上,化不下及,道子昏德居宗,宪章坠矣。重之以国宝启乱,加之以元显嗣虐,而祖宗之遗典,群公之旧章,莫不叶散冰离,扫地尽矣。主威不树,臣道专行,国典人殊,朝纲家异,编户之命,竭于豪门,王府之蓄,变为私藏。由是祸基东妖,难结天下,荡荡然王道不绝者若綖。
释义:比喻事物消散离失。
刘穆之和王弘都是南朝宋的开国功臣。史者将此二人并列一传,表示:晋朝纲纪紊乱由来已久,孝武帝司马曜,未将文治推向民众,而司马道子执政时又非常昏聩,以致典章制度都毁了。加上王国宝启乱,司马元显相继为虐,而祖宗及大臣们留下来的典章,全都散失殆尽……如此怎么会不灭亡呢?
弥日亘时
出自《南史·列传第五·刘穆之》:军司,将军、尹、领选如故,甲仗五十人入殿,入居东穆之内总朝政,外供军旅,决断如流,事无壅滞。宾客辐凑,求诉百端,内外谘禀,盈阶满室。目览词讼,手答笺书,耳行听受,口并酬应,不相参涉,皆悉赡举。又言谈赏笑,弥日亘时,未尝倦苦。
释义:弥,满;亘,连续;指一天到晚。
武帝刘裕把刘穆之当作心腹,大小事情都向穆之请教。穆之也尽忠尽力,一无隐瞒遗漏。刘穆之在内总理朝政,在外管理军旅事务,解决问题有条不紊,任何事情都不被耽误。常常宾客盈门,求办各类事项,朝事军事里里外外来询问禀告的人满阶满室。刘穆之眼睛看公文,手写回信,耳听别人的汇报,口中同时回答,同时处理数事不妨碍,每一件都处理得很妥当。又与不少很熟悉的客人在一起畅谈说笑长达一日或数时辰,并不觉得困倦疲累。
审核:窦予然
发布:梁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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